DL 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pdf
SUPPORT THIS WEBSITE!
DL 428-1991 电力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技术规定.pdf
1.1 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的要求电力系统必须合理安排自动低频减负荷的顺序及所切负荷数量。当系统全部或解列后的局部出现有功功率缺额时能够有计划地按频率下降情况自动减去足够数量的较次要负荷以保证系统安全 运行和向重要用户的不间断供电。
1.2 本技术规定对系统自动低频减负荷的基本要求装置的配置、轮数、每轮起动频率值及人为附加延时的整定、每轮所切负荷数量以及整定计算的基本内容作 了原则规定或提出了推荐意见但鉴于各区域电力系统中发电机组的组合(水、 火、核电机组及电厂容量大小及比重机组对异常频率的适应性等)、电网结构和 运行方式等有较大的不同因而在实际执行中需结合具体系统情况运用。
1.3 电力系统的自动低频减负荷方案应由系统调度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其执行调度部门应定期和当系统条件有重大变动时对其进行重新审定。为了累积 经验需要做好每次重大有功功率缺额事件或事故后的分析总结工作。
1.4 各级供电部门应负责按方案要求具体实施。自动低频减负荷装置的数量需随系统电源投产容量的增加而相应地增加。
1.5 事故手动低频减负荷是自动减负荷的必要补充当电源容量恢复后应逐步地手动或自动地恢复被切负荷。与此有关内容均需在相应的调度运行规程中予以 明确规定。
1.6 电力系统的设计、基建和生产部门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定。
下载信息[DOWNLOAD INFO]
进入下载地址列表[GO TO DOWNLOAD]
如果可以的话,请微信扫码赞助一下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