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 5531-2017 火力发电工程项目后评价导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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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531-2017 火力发电工程项目后评价导则.pdf
1.0.1为了规范火力发电工程后评价的评价方法、评价范围以及评价内容深度,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 用于纯凝发电、热电联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新建、扩建和改建发电工程。
1.0.3火力发电工程后评价通常采用前后对比法、有无对比法、横向对比法、逻辑法、逻辑框架法、综合评价法、成功度法、重点评价分析法、调查法。
1.0.4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协会规定,遵循项目后评价基本原则,按照后评价委托合同要求,独立自主开展后评价工作,并应承担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相应的保密责任。受评价项目业主应如实提供后评价所需的数据及资料,并配合评价机构开展相关问题的澄清、核实与现场调研工作。
1.0.5被评价项 目在移交生产/投人商业化运营且运行一个完整财务年度后可进行后评价工作。
1.0.6项目后评价应坚持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1.0.7火力发电工程后评价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